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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合夥人竟然另開帳戶,將金流導入自身帳戶,而非公司帳戶,該如何解決?
 

首先,此舉可能涉犯以下犯罪行為
業務侵占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詐欺罪: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可就上開犯罪行為提告並請求對方賠償所受的損害
建議先蒐集具體證據以利後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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