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NET Logo登入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法律諮詢

跳到主文

涵蓋公司投資與併購、證券交易、不動產事件、智慧財產權事件、國際貿易事件、公平交易事件、消費者保護爭議、勞資爭議處理、政府採購法案件、行政救濟、訴訟程序以及大陸法律事務等領域,由邱奕賢所長帶領的律師陣容堅強,歡迎來電諮詢。

部落格全站分類:

  • 相簿
  • 部落格
  • 留言
  • 名片
  • 6月 26 週一 202310:12
  • 《刑訴法》規定違憲 大法官:搜索律師與被告文件應限制

某法律事務所2011年遭檢調搜索,查扣所內二名律師與被告間的電郵信件,認為侵害憲法保障的祕密溝通豁免權、律師執業隱私權等權益,為此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於今年6月16日作出判決,指出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2項「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及第133條第1項「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之規定,未將律師與被告間的秘密通訊資料,排除於搜索、扣押之外,但這些資料應受憲法秘密自由溝通權保障。

故大法官宣告上開規定違憲,應於二年內完成修法,在修法完成前,相關搜索、扣押事務應依照判決意旨辦理。
 
#刑事訴訟法
#違憲
#憲法法庭
#大法官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8月 15 週日 202120:05
  • 【商業事件審理法】 及 【智商法院】 正式上路啦!

🧑‍⚖過去因許多重大商業糾紛案件,如SOGO經營權爭奪案、台新金併彰銀案,法院審理時間都超過10年,加上欠缺專業法庭或法院,以及具備專業金融知識的法官來審理案件,造成裁判品質不一,除了影響當事人權益外,也會影響國內外業者的投資意願,對國家經濟發展將造成重大傷害。
因此,在110年7月1日,智慧財產法院及新設的商業法院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專門審理重大商業紛爭,讓商業紛爭的裁判能夠獲得最快、最有效的解決途徑。
⚖#新法 商業事件審理法,博群幫大家整理出以下幾點特色:
1⃣設置專業法院:也就是上述提及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以三人合議審理,採二級二審制,迅速處理紛爭。
2⃣運用科技審判:書狀應以線上系統傳送,法院可以利用網路遠距訊問審理事件,讓審判程序更為便利。
3⃣律師強制代理:因1億元以上或與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相關的商業事件才能進到商業法院,除了金額龐大,審理程序亦相對複雜,所以應由律師或有律師資格之人代為訴訟,使事件爭點聚焦,提升審判效能。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8)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12月 17 週四 202014:18
  • 🚗交通規則修改囉,趕緊來看看❗️❗

1、黃線臨停接送未滿7歲童不得超過3分鐘➡️不受3分鐘限制
2、汽車載運貨運掉落罰緩新台幣3千至9千元➡️罰緩新台幣3千至1萬8千元
3、罰單舉發時效3個內以內➡️2個月以內

新聞來源: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9GVP63......

🔍如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歡迎大家與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聯絡: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12月 07 週一 202009:13
  • 🧾統一發票相關資訊

為防杜不法冒領、詐領或套取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因此賦稅署已訂有相關防弊機制,也為避免消費者取巧以大量小額雲端發票套取發票中獎獎金,影響正常消費者權益,該署將研議一定金額以下小額消費不予給獎的可行性。

新聞來源:https://www.google.com.tw/....../news/amp/story/7243/5055390

🔍如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歡迎大家與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聯絡:

☎️電話:(04)3602-2825
📧電子郵箱:progrouplaw@gmail.com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11月 27 週五 202011:13
  • 😷12/1起秋冬防疫專案啟動

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在12/1起秋冬防疫專案啟動,在八大類場所必須配戴口罩,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依該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
秋冬防疫專案12月啟動 8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違者最重罰1.5萬 (yahoo.com.tw)

🔍如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歡迎大家與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聯絡:

☎️電話:(04)3602-2825
📧電子郵箱:progrouplaw@gmail.com
📘網頁: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臉書粉專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21樓

關於商務法律問題歡迎加入博群官方Line@詢問😊。

輸入@918ohinu或掃描下方QRcode皆可加入官方Line@

博群官方Line@條碼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10月 23 週五 202017:13
  • 《📑偽造病歷、詐領健保費之刑事責任》

名醫江守山因不願自費幫自己經營的「國際機能食品公司」員工健檢,濫用醫師門診職權,偽造病歷內容、詐領健保費,已分別涉犯刑法第215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文書罪及第339條第1、2項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民眾若發現不法情事,可至健保局檢舉,共同遏止不肖醫療院所浪費健保資源之不良風氣。

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21196

🔍如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歡迎大家與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聯絡:

☎️電話:(04)3602-2825
📧電子郵箱:progrouplaw@gmail.com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0)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9月 26 週六 202014:28
  • 網友辱罵「果凍連垃圾都不如」!

📜案件經過

姚男在網友發表的文章「葉元之真OO有梗XDD」下以自己的帳號推文留言「果凍怎麼會是垃圾?連垃圾都不如」,郭台銘認為姚男的留言毀損他的個人名譽,故向刑事局提告,後檢方偵辦時認為 「果凍」一詞,係指告訴人郭台銘有意代表國民黨角逐2020總統大選之際,支持告訴人之粉絲所為之別稱,甚至因此有出版「郭董到果凍-相信郭台銘一書」,因此依照一般社會通念,被告姚男豈可能不知上情,因而檢方認定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嫌。

🔏涉犯法條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法院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簡字第 4912 號刑事判決)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9月 26 週六 202012:17
  • 私密影像外流如何應變

害怕報警反而會讓自己活在陰影中,而且加害人可能逍遙法外,使更多人受害!應儘速採取法律手段禁止他人轉貼與流傳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萬一真有發生,可依刑法第235條的散布猥褻物品罪、個資法第41條以及民法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來保護自己。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7%A7%81%E5%AF%86%E5%BD%B1......

🔍如有任何法律相關問題,歡迎大家與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聯絡:

☎️電話:(04)3602-2825
📧電子郵箱:progrouplaw@gmail.com
📘網頁: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臉書粉專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21樓

 

關於商務法律問題歡迎加入博群官方Line@詢問😊。

輸入@918ohinu或掃描下方QRcode皆可加入官方Line@

博群官方Line@條碼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0)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9月 26 週六 202010:44
  • 陸製白人牙膏標記台灣製造

生產白人牙膏之嘉聯公司負責人涉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妨害農工商罪:「 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妨害農工商案件可參考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09 年智易字第 5 號刑事判決:

📜案件事實

大陸地區之台州浙信公司和台州禾丰公司主要在大陸地區生產製造農用噴霧器,但公司負責人就商品之原產國為虛偽標記,在農用噴霧器之機台上虛偽張貼含有「台灣製造」 文字之貼紙,或在裝箱之紙箱上虛偽印製含有「台灣製造」 之文字,欲以此方式使消費者誤認其等販賣之農用噴霧器為台灣製造 ,後經檢察官依刑法第255條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 9月 22 週二 202015:36
  • 消防安全之相關法律責任

前幾日知名KTV發生大火,不幸造成多人死重傷,相關單位可能涉及刑法第173條公共危險失火罪、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和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等刑責。
另業者僅與建築管理工程處申報施工,並未向消防局申報,也就是業者未得到完全許可前即先行施工,更可能涉及消防法第35條之相關責任。

新聞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29/1702916.htm

關於商務法律問題歡迎加入博群官方Line@詢問😊。

輸入@918ohinu或掃描下方QRcode皆可加入官方Line@

博群官方Line@條碼

(繼續閱讀...)
文章標籤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

  • 個人分類:訴訟仲裁
▲top
12»

個人資訊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暱稱:
博群國際法律諮詢
分類:
好友:
累積中
地區:

聯絡資訊

熱門文章

  • ()神明會會員或信徒之繼承
  • ()神明會所有土地登記
  • ()博群法律事務所所長邱奕賢律師,受邀於亞洲大學舉辦在職專班長照講座🎤
  • ()本所邱奕賢所長此次榮幸受邀至【2020第三屆人工智慧與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擔任報告人
  • ()本所邱奕賢所長受邀參加工作坊
  • ()訴訟律師及商務(非訟)律師的差異
  • ()合夥人擅自挪用公款該怎麼處理?
  • ()股東經營理念不合時,可以退股嗎?
  • ()約聘期滿不續聘是非法解雇?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的差別
  • ()從日月光併購矽品案分析:面對惡意併購,企業應該怎麼做?

最新文章

    文章分類

    • 移民簽證 (6)
    • 博群講堂 (12)
    • 其實創業沒那麼多困擾 (1)
    • 公司金融 (27)
    • 商標專利 (10)
    • 著作權 (7)
    • 餐飲加盟連鎖 (9)
    • 不動產事件 (14)
    • 勞資關係 (19)
    • 遺產繼承 (12)
    • 醫藥食安 (1)
    • 訴訟仲裁 (14)
    • 法律事件評析 (2)
    • ESG法務 (6)
    • 企業併購 (3)
    • 未分類文章 (1)

    留言板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搜尋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 本日人氣:
    • 累積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