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在12/1起秋冬防疫專案啟動,在八大類場所必須配戴口罩,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規定,依該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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