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回歸買賣雙方,申報時間也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新制施行後,對於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依新修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7-%E6%9C%88-1-%E6%97%A5%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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